资讯|房产|汽车|教育|居家|家电|健康|育儿|旅游|书画|爱龄|新闻|温州|原创|E评|财经|图片|专题|辟谣|政务|爱购|乐善|微电影
频道热线:0577-88857761 
MORE行情播报
MORE专题活动
热点排行
您当前的位置 : 汽车频道 > 交管新闻 >正文
驾车撞了护栏 一走了之也算肇事逃逸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发布时间:2016-07-13 09:03:55 字体:
近期,市区各街道陆续更换了新式金属隔离护栏,不仅使道路更加美观,也是为了防止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保护行人安全。然而个别司机在撞毁了护栏后,竟然驾车扬长而去,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

  近期,市区各街道陆续更换了新式金属隔离护栏,不仅使道路更加美观,也是为了防止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保护行人安全。然而个别司机在撞毁了护栏后,竟然驾车扬长而去,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日前,我市几名司机因撞毁隔离护栏逃逸,而被交警部门以肇事逃逸处以行政拘留。

  6月23日清晨,市交警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六虹桥路与站前路西侧有5节隔离护栏被撞毁。但现场不见肇事车辆,交警也未接到相关报警。随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现场勘验,锁定了肇事车辆,司机王某也于当日下午到交警队投案自首。

  当民警询问为何逃逸时,王某称该车今年的保险已出险两次,为了不让明年的保费上浮,也不想赔偿被撞毁的护栏,就驾车逃逸了。

  7月8日,交警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王某除了花2400元全额赔付撞毁的护栏外,还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并记12分。

  无独有偶,5月10日,在市区百里西路,一段近20米的隔离带被车辆撞毁,车辆驶离现场。交警部门经过侦查,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公交车。按照相关规定,公交司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800元,记12分,驾驶证降级的处罚,并且赔偿隔离带的损失。

  “别看只是撞到了防护栏,以为一走了之就没事,这种做法太不可取了。”一名交警说,在以往撞毁隔离带的事故中,民警发现,大多数驾驶员之所以驶离现场,是认为车损较小,可以自行修理,完全没想过赔偿隔离带的损失,同时还担心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还有个别车辆是因为没有购买“车辆损失险”。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如果逃逸要负法律责任。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自掏腰包支付相应赔偿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分享到:
我要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广告刊例|网站简介|服务条款|版权声明|网站地图|诚聘英才|联系方法|温网律师© 2016-2020 温州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