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莉莉黄慧)翻新配件,误导消费者将“翻新配件”混淆成“原厂原装”。日前,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违法销售翻新汽车配件案。
据了解,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该辖区内温州市汽配市场4-9号钱林勉汽配店开展日常监管时发现,店货架上摆放的17台装在新包装盒内的汽车空调压缩机处于待售状态。经核实,店主承认这批汽车空调压缩机是翻新配件,但在机身、包装盒上均未贴上翻新标识,误导消费者将“翻新配件”混淆成“原厂原装”。
经调查,当事人购进翻新的汽车空调压缩机,并在无任何标识说明的情况下上架销售,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该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查获的全部17台翻新汽车空调压缩机进行证据保存,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近年来,汽配销售领域“猫腻”甚多,副厂配件当正厂销售、违法销售翻新配件等现象屡有发生。该案件,执法人员首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开展违法查处和进行市场维序,服务民生维权,兼顾依法履职和消费热点,向汽配销售等领域的“灰色”经营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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