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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交警队”假印章为学员“分忧”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发布时间:2019-08-23 09:21:52 字体:
平阳的驾校教练王某为帮学员免去文明劝导的时间,购买了“交警队”的印章,在文明劝导活动志愿表上私自盖假章。日前,平阳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商报讯(记者黄伟通讯员慕煊)平阳的驾校教练王某为帮学员免去文明劝导的时间,购买了“交警队”的印章,在文明劝导活动志愿表上私自盖假章。日前,平阳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8年10月30日,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工作人员在驾驶员考试中心对接工作时,发现有几份《学员参与文明劝导服务活动志愿表》上的中队盖章疑似伪造,便马上报案。公安机关将几份材料送去鉴定后,确认其不是真正的中队印章所盖印。

  案发后,王某于2018年12月6日到平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据了解,2016年12月,王某在水头集市上闲逛,想到最近学员越来越难招,许多学员都称,没时间在路口进行3小时的文明劝导,而这是拿到驾驶证的必经程序。正想着,王某看到有刻章的小摊,便上前询问,是否可以伪造交警队的印章。在得到肯定答复后,王某以约400元的价格买到了三枚假印章。

  此后,王某就开始使用印章,为学员们“分忧”。其他教练看到了,也向王某讨要盖了章的《学员参与文明劝导服务活动志愿表》,以便于招收驾校学员。

  法院认为,王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鉴于王某犯罪后能自首,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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