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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车不能作为出租车在温州上牌了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09-04 08:54:45 字体:
今年将燃油出租车换成清洁能源车型的,将获奖励1万~2万元

  今年将燃油出租车换成清洁能源车型的,将获奖励1万~2万元

  温都讯昨天,记者在我市推广清洁能源出租车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出租汽车2500辆以上,2020年我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2021年市区达到100%。

  据了解,我市现有出租车7402辆,其中市区有3870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全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出租汽车2500辆以上,其中市区推广1295辆以上,全市建成投用41座综合供能站和不少于1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为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创造条件,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供电供气基础设施布局,提高清洁能源出租汽车供能效率。41座综合供能站已于上月底全面开工,年内全部建成。

  清洁能源车主要包括新能源车、油气双燃料车(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具体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其中新能源车应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对使用燃油的出租车在今年12月31日前更新为清洁能源车型的予以奖励,并给予残值补偿。更新为油气双燃料车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车,更新为新能源车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车,更新为其他清洁能源车的参照油气双燃料车予以奖励。

  市区除洞头区外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洞头区及各县(市)的奖补资金由各属地政府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发布申报指南,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统一受理审核奖补申请,并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车辆所有人申请奖补资金时,需提供身份证、新旧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购置税缴税发票、车辆改装凭证等申报材料。

  推进会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对已于8月23日印发的《温州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实施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方案要求,即日起新投放和更新的出租汽车应为清洁能源车型,也就是说方案出台后燃油车就不能作为出租汽车上牌了。温都记者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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