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注意避开陷阱2007-12-13 14:30 稿源: 编辑: 三水
同一款车报价差别大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般4S店对所售车辆都会有一定优惠,但是由于各家4S店库存情况不同,优惠幅度也不同,有时候同一款车价格相差几千元,再加上二级经销商时常报出比4S店更低的价格,消费者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意向购买车型的优惠底线在哪里? 购车提示:首先二级经销商和4S店的报价,一般二级的价格都比4S店低不少,乍听起来很有诱惑力,但是一般在报出低价的同时,二级经销商也会提出让消费者在他那里上保险、做一条龙服务甚至购买部分车内装饰等附加条件,保险陷阱、虚高的装饰价格,使消费者购车总价并没有低很多。 所以对于初次买车、经验不丰富的消费者,我们不建议去二级经销商处购车。那么在4S店买车,如何询到更低的价格呢?办法只有一个,多方问询。消费者在向4S店询价时,要注意选择经销商,一般在东西南北各区域挑一家经销商问就行,因为同区域经销商优惠相差不太大,除了自己询价,关注汽车媒体的报道,也是迅速获得车价变动的通道,消费者可以结合媒体和自己问询得到的信息,得到意向购买车型基本的优惠情况。 定金、订金要分清 消费者在购车时,经常会遇到预订的情况。一般预订主要针对两类车型:一类是车市大热门,产能不足造成供不应求,比如像去年的凯美瑞、现在的迈腾都属于这类,另外一类是经销商断货,也就是消费者需要的某款车型经销商正好没有存货,只要经销商向厂家申请,就能在正常周期内提到现车。在等待的过程中,就发生了交纳定金签署预订合同行为。目前市场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签署预定合同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另外就是预订,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法律约束的力量却不同,消费者往往不注意这些细节以致日后给自己找麻烦。 购车提示:预定意味着消费者不履行约定合同也就是不想购买该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和订金,两个词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异。法律上规定,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交付的是订金,它则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因此,处理该纠纷,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消费者可向商家讲明道理,要求退回订金。 试驾车当新车卖 一些汽车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行驶了一定里程,但是经销商往往把路码表、传感器拔掉,使路码表不走来确保该车零公里。有些车辆甚至在使用中发生碰撞,经销商重新修理后当新车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却浑然不知。 购车提示:其实车辆是否被使用过,是可以发现的。消费者只要细心观察细节就可以免受损失:首先消费者要观察轮胎:零公里新车的轮胎,是完全没有磨损的,包括轮胎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细小痕迹以及刺状的凸起。只要发现哪怕是最细小的轮胎磨损,而里程表显示为“0”的时候,就很有可能隐藏问题。其次,打开引擎盖,观察发动机汽缸体和汽缸盖、油底壳之间有无机油渗漏;水箱周围有无水渍等,这些细节都可以判断车辆是否被使用过。 保险便宜理赔难 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费用、返点不一样,某些经销商一般会用各种方法让车主上一些返点较高的保险。一些保险公司会给经销商更高的保险返点,如果消费者投保了一些较远的保险公司,出现事故需要定损、理赔时,只能自己到这家保险公司所在地办理,而这些保险公司所在地一般在较远的区县,这样就会给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 购车提示:购买车险比较各家的价格固然必要,但是比较各家的服务更关键。消费者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实际是购买了该公司的服务,保险公司网点是否分布合理,往返是否方便,理赔是否容易,都是衡量车险是否物有所值的条件。有些车险公司网点少,或者地理位置偏远,有些则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这些都给车主用车带来不便,所以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价格便宜,给自己用车埋下后患。 “一条龙”收费混乱 某些经销商在车型上给消费者报低价的同时,要求客户做一条龙服务。在一条龙服务的过程中原本不收费或者收费不高的项目都被加了价。消费者应该清楚一条龙服务项目和相关费用。 购车提示:一条龙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带车主去工商验证、上牌、验车,一般4S店提供这些服务会收取500元左右的费用,其中工商验证是免费的,在国家环保目录上的新车也是免检的,所以不需要支付费用。上牌领牌照需要125元,加上检测场支付复印、拓号等杂费,总计费用在225元左右,4S店向车主收取500元费用,显然一些免费项目或者收费不高的项目被加了价。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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