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十大高危驾驶行为”2008-03-11 10:20 稿源:钱江晚报 编辑: 徐琼峰
高速公路上开车,哪些行为最为危险?近日,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展开了一项名为“高速公路十大高危驾驶行为”的评选活动,评选历时一个多月,共有9万多名交通参与者参与了投票。 “高速公路十大高危驾驶行为”揭晓,包括超速行驶、近距离跟车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十类行为成为交通参与者心中的十大高危驾驶行为。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相关人员分析表示,从此次评选结果看,既有让我们欣喜的地方,也有不足之处:喜的是,我省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对不良开车习惯的危害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同时也表现出对高速公路特性、车辆使用方式认识不足等问题。 最危险的开车行为 “超速行驶”位列榜首 超速、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距离是开车大敌,一说起危险驾驶行为,这些“传统高危行为”总是能很快浮现在大家的脑海中。 在本次评选中,这些“传统高危行为”很自然地成为众矢之的,高票当选,而超速行驶更是得到了97.6%的选票,位列十大高危驾驶行为之首。 高速交警表示,这些行为进入十大高危驾驶行为行列都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反映了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些行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并对这些高危驾驶行为深恶痛绝。此外,这些行为的高票当选也说明在实际高速交通参与过程中,这些行为仍然表现得十分突出,也给高速交警部门布置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了方向。 “不系安全带”进入前十 在本次评选中,酒后驾车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分别以72%和64%的票选登上十大高危驾驶行为榜单,分列第8和第9位。能在高速交警总结的26个候选行为中挤入前十,这说明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令人欣喜。 高速交警表示,驾驶人在饮酒后驾车,遇有前方紧急情况,采取措施的反应时间比在正常情况下至少减慢2~3倍;人呈微醉状态下开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而醉酒驾车危害更大,驾驶人会丧失应有的判断力和控制力。而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若汽车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因意外情况突然停止,人会以每秒28米的速度飞出,遇障碍后的冲击力足以致命,若飞出车外,生还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随着汽车总量的不断增加,各种由于酒后驾驶和不系安全带引发的恶性事故常有耳闻,这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交通参与者对两者的重视程度,对自身的保护意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不良驾驶习惯逐渐引起重视 在这次评选活动的26个候选行为中,有不少行为涉及到高速开车的不良驾驶习惯,比如边开车边打电话、向窗外乱抛废弃物、边开车边吃东西、边开车边聊天开玩笑等。虽然这些行为都未能进入前十,但也获得了不少票数,以边开车边打电话为例子,选票比例达到了46%。 高速交警表示,在26选10的投票过程中,能将票投给这些不良驾驶习惯,实际上已经很好地说明大家对高速公路上的一些不良驾驶习惯的重视程度正在逐渐提高。 相关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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