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4S店保养就不能保修?2008-03-18 09:25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编辑: 徐琼峰
没有去4S店做定期保养,就不能在保修期内给予更换轮胎钢圈?日前,市区的单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调解,单先生在交了一次保养费用后,4S店给予更换一个新的轮胎钢圈。律师认为,消费者有选择保养的权利,保修是商家的售后义务。 去年8月份,市区的单先生从某车行购买一辆奔奔轿车。开了一段时间,单先生觉得前轮的一个轮胎有点软。把车轮拆下来发现,内钢圈已经断了一大块。由于还在保修期内,单先生便把车开到瑞安市塘下镇的4S店。而工作人员以之前没有在该店做保养为由,拒绝更换轮胎钢圈,除非他补交两次的保养费共360元,才给他换一个新的钢圈。单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 记者随同工商执法人员来到该车行。该车行的一位副总经理与4S店联系,4S店的维修经理以同样的理由予以拒绝。后来在该副总经理的再三要求下,4S店同意退让一步,交一次保养费便给予更换一个钢圈。 记者随后联系到4S店的维修经理,他表示购车售后服务书上写明,不在厂家认定的公司保养,就不能给予保修。车主如果要享受保修的义务,就要到该店尽保养的责任。据悉,市区很多车辆维修4S店也是这样操作的。 对此,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李轶成律师认为,保养和保修是不同的概念。消费者在购买车子后,可以选择不同的维修厂进行保养,厂家指定车主到4S店保养,侵犯了车主的选择权。而保修是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与经销商约定的合同内容,车行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公里数内,应该为车主做好保修工作。(叶朝辉 通讯员 夏振宇)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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