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私了的注意事项2008-05-14 09:27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编辑: 麦田
温州网讯 日前,市民王先生致电记者询问,现今,发生交通事故后,许多驾驶员都选择“私了”,但他想知道,哪些情况驾驶员可以选择“私了”,“私了”时还应该注意点什么?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没有较大伤情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允许双方协商私了。交警提醒市民在私了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第一,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基本事实清楚的,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 第三,制作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同时也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四,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有三种交通事故不能私了,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为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得私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因为有可能对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志、他人房屋、电信电力设施等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所以当事人也不能自行协商处理。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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