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奥运加油做文明司机! 夜间会车请变灯2008-08-12 10:09 稿源:综合 编辑: 张茹
市民黄晓珉已经有17年的安全行车经验。近日,他致电记者称:“现在夜间开车,常遇上对面车子开着大灯,会车时也不‘眨眼’,不转换灯光,就扬长而去,弄得我一阵眼花。”他建议,各地交管部门在抓安全行车时,不要忘记管一管这个细节。 市民徐先生对黄晓珉的来电非常赞同,他说,有许多次夜间开车回家,对面车辆的远光灯扑面而来,非常刺眼,“尤其是在一些混合车道上,对面的来车晃着大灯向我冲来,我根本看不清四周的状况。有时侯,我本来是开着近光灯,为了报复,也打开远光灯——要看不见,大家都看不见。但是回过来头想想,这种做法很让人害怕!” 夜间会车不按要求打指示灯,是行车时最大的安全隐患之一。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夜间行车时距对向车150米以内不得用远光灯,改用近灯或小灯。若遇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驾驶人使用远光灯,应尽量使自己的视线远离对向车远光灯的明亮光线,减少眩光感,减速行驶并注意避让右侧行人、自行车。”现在,许多老司机最怕的就是夜间会车时,对面车辆的大灯突然打开。一旦发生眩眼现象,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时间都很难控制好行车的安全距离,更不容易辨别道路中间的交通安全线,因此很容易造成事故。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市区很多地方,照明条件好,基本上不需要打远光灯。而在视线较弱地方或者在超车过程中,也要按照相关道路通行条例,变换车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碰擦。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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