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 | 新闻 | 汽车 | 财经 | 健康 | 体彩 | 教育 | 招贴 | 交警 | 旅游 | 温州BBS | 博客 | 影视 | 房产
温州网 温州汽车
汽车首页 | 行业动态 | 温州车市 | 交管信息 | 促销优惠 | 试车报告 | 汽车图片 | 汽车视频 | 车友论坛 | 驾驶心得 | 保养维修 | 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  >  汽车频道  >  驾驶心得

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赔

2008-08-15 16:49  稿源:综合      编辑: 张茹

  近日记者陆续接到车主投诉,称车险理赔屡碰壁。记者就其中典型案件采访了一些律师和业内人士后发现,车主们在购置车险产品时,一定要多研究保险条款,事先和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否则,一旦出事故多半会遭遇“理赔难”的窘境。

  争议案例1

  车借给朋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朋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吴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事故虽然已过去4年,然而纠纷至今尚未有定论。

  2004年10月10日晚,吴先生的雷克萨斯车借给朋友黄先生,不料却发生事故,损毁严重,交警部门认定黄先生负全部责任。“由于车坏得很厉害,我干脆就把车卖给了黄先生,但约定修车费用先由他出,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了也归他。”吴先生说。后来,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起草了一份声明,让吴先生在上面落款。声明中说:“由于该车已被黄某修复,且本人已将该车转卖给黄某,因此本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黄某。”吴先生以为这份声明可以弥补朋友黄先生修车损失,可没想到4个月后,保险公司却给他送来了《拒赔通知书》。大意是,吴先生的车是由黄先生驾驶出事故的、车也是黄先生修好的,所以吴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无经济损失,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有损失发生就补偿,无损失发生则无补偿,保险公司不赔。

  然而,记者翻阅的维修材料显示,黄先生虽然买下了车,但并未向修车厂支付修车费。吴先生手中持有的修理费发票证明修理费5万元实际上是吴先生支付的。

  由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自己又支付了相应的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却坚持拒赔,所以吴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吴先生的声明是放弃权力的表示,所以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后,吴先生再次上诉,其律师认为:“吴先生的声明并不是放弃权利,而是将索赔的权利授权给黄先生代为追偿。”日前,双方都在等待二审的判决。

  维权·指导

  该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吴先生签署的声明到底是放弃权利还是转让了权利。由于签署保险协议的是吴先生,事故处理中车辆易主,造成最终索赔权利的不明。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新闻:

· 夏季行车留意“四不赔”    2008-07-23 08:49:50
· 自家车撞了自家车 不在车险理赔的范围内    2008-07-22 11:23:26
· 快速处理≠快速理赔    2008-07-22 10:05:54
· 车主未买交强险 车祸免责也赔钱    2008-07-17 16:41:09

香车美女

车辆信息查询

车牌号码
识别代码
* 车辆识别码(车架号码)后六位
车辆类型
 
违法处理地址…………
广告刊例 | 网站介绍 | 联系方法 | 温网律师 广告热线:0577-88828186 E-mail:lshwzw@163.com
浙ICP备B2-20070215 国新办发函2006.78号 温州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