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好消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面停车泊位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以内可免收停车费!
12月23日,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根据最新发布的《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在市区机动车道、机动车辅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设置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都可享受当日第一次停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特别提醒的是,这2小时优惠时段不可分开使用,非收费时段停车和停车15分钟内都不计入“当日首次2小时”,超过2小时后按照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予以计费。
□晚报记者 傅芳芳
通讯员 温综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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